花蓮縣政府社會福利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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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福館會議室借用相關內容

會議室借用流程及繳費方式

註冊網站會員

填寫單位、姓名及聯繫資料

個人為會員申請

提供:公司抬頭、統編、聯絡電話(分機)
(若為委辦單位:請在委託機關後/加上公司名稱,例如  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姓名/ OOO公司)
新申請人(單位)若有相關立案登記證書、合約封面、活動資料或活動流程內容寄到swc8224483@hl.gov.tw信箱 提供審核帳號使用
(外部單位還請於申請帳號後主動來電詢問開通詳細規定事宜)
會員中心連結http://210.69.167.81/member_ii.html

通過審核(2日內)

申請借用會議室
(借用前3日須登記)
填寫會議名稱、借用時間、物品


需要收據請提供抬頭、統一編號(可於備註內容填寫)

通過審核(2日內)

活動前電話聯繫,線上確認繳費事宜
(為避免活動變更,請於活動3日前再聯繫)
確認繳費金額、繳交規費編號

會議室借用前,
花蓮縣政府出納櫃台繳交規費
(於花蓮縣政府-觀光處樓上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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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根聯交至社會處行政科辦公室
或社福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

若有問題請聯繫社會福利館管理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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